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6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周转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流动专家公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校资后字〔2019217号),学校于201912月下发了《进一步加强住房管理的通知》,因受疫情影响,相关内容推迟执行。现经学校住房工作小组研究决定,相关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1. 凡不符合申请资格人员,即本人及配偶合肥市拥有自有住房(含自购商品房)、领取过学校购房补助或已享受过福利性住房的教职工,请在20201020日前退出周转住房

      2. 凡以单位名义申请的周转住房及各单位人员所住周转住房,请于20201020日前退回学校。

      3. 科花二期住户自签订协议之日起六个月内,应退还校内所住的产权房或周转房。

      4. 2020111日起,房屋租金按校资后字〔2019217号文件规定进行计算。不符合入住资格但仍未退房以及已住满三年以上仍未退房的按标准租金的150%收取。有协议约定的住户,租金按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5. 20191231日前已入住校内周转房但仍未提交《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周转住房申请表》的住户,需尽快提交申请表,重新进行资格审核。20201020日仍未提交申请表者,视为不符合入住资格。

       6. 住户在搬家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规定。需校外人员入校协助搬家的,应主动申报,申报流程参见保卫与校园管理处主页——重要通知——关于使用保卫与校园管理处微信公众号预约来访车辆及人员进校的通知

7. 申请材料提交地点:东校区学生服务中心509。联系方式:梅老师63607870,秦老师63603861

8. 退房联系电话:刘老师63600136


                                      资产与后勤保障处  人力资源部

                                    2020915


附件1:校资后字〔2019〕217号文件

附件2: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周转住房申请表(资产与后勤保障处主页——文档下载——常用下载)

附件3: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特殊情况住房申请表(资产与后勤保障处主页——文档下载——常用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