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重点科研机构、直属单位,机关各部、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住房资源,满足学校人才居住需求,依据国家及中国科学院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制定了《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周转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流动专家公寓管理办法(试行)》,经2019年11月11日校长工作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施行。原《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周转房管理办法》(校产字〔2013〕199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2019年11月19日
关于印发《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周转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流动专家公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