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重点科研机构、直属单位,机关各部、处、室:
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中国科学院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学校将开展本年度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为保证清查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内容和范围
(一)各单位2024年度新增仪器设备及家具类固定资产(资产入账时间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未来学院、合肥微尺度物质科学国家研究中心、量子创新研究院(以下简称被抽查单位)全部仪器设备及家具类固定资产。
二、清查步骤
(一)单位自查阶段
1.领取及打印标签
各单位资产管理员自通知之日起可至东区学生服务中心505领取2024年度新增资产标签并发放给资产使用人。
之前年度资产标签如缺失,请使用人自行至东区学生服务中心五楼,登录自助打印机自行打印。
2.资产使用人登录“固定资产管理平台”(平台链接:https://gdzc.ustc.edu.cn/ZCGL/userlogin/sso_zkd),在“专项工作”中点击“2025年度固定资产清查”,根据系统提供的待清查数据清单,盘点本人名下的固定资产并粘贴标签,账实相符的点击确认。若资产存在盘亏或盘盈请填写详细原因。
3.各单位资产管理员负责及时推进本单位清查工作。
(二)各单位汇总上报阶段
各单位资产使用人完成实物盘点并确认完毕后,资产管理员汇总编写单位资产清查报告。报告纸质材料需经单位资产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
三、清查进度及要求
(一)清查进度
1.机关部、处、室请于5月10日前完成清查工作;
2.学院、实验室、直属单位请于5月30日前完成清查工作;
3.三家被抽查单位请于6月30日前完成清查工作。
(二)清查具体要求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资产清查工作,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要求,认真组织安排实物清点,粘贴资产标签,按时完成实物盘点并上报材料。
四、核查工作安排
资产核查工作将由第三方机构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一)资产数据账面疑问,请联系:
许老师 63607836 xuzheyuan@ustc.edu.cn
(二)清查模块功能使用问题,请联系:
熊老师 63602425 xy2015@ustc.edu.cn
资产与后勤保障处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