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重点科研机构、直属单位,机关各部、处、室:
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中国科学院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异地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等文件规定,学校将开展2021年度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为保证清查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内容及范围
本次固定资产清查(以下简称清查)按清查内容不同,分两项工作进行:
1、新增固定资产清查
清查范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新增仪器设备及家具类固定资产(以财务处入账登记时间为准)。
2、异地固定资产清查
清查范围:全部在账仪器设备及家具类固定资产
二、清查步骤
(一)个人自查阶段
1、新增资产标签将于5月20日之前送达各单位。
2、资产领用人登录“资产清查系统”,开展下列两项清查工作:
第一,新增资产清查:根据提供的固定资产清单,清点本人名下的实物资产并粘贴标签,在系统中点击确认;若有盘亏请联系本单位资产管理员进行确认。
第二,异地资产清查:勾选资产清单中存放异地的资产,填写异地存放信息并确认。打印本人名下异地资产信息,签字后上报至单位资产管理员。
领用人名下非异地存放资产,也需要确认到非异地资产清单中。
3、各单位资产管理员负责及时督促本单位清查进展,并收集整理盘亏材料,点击确认盘亏资产。
(二)各单位汇总上报阶段
1、各单位资产领用人完成以上两项盘点并确认完毕后,资产管理员汇总整理,编写本单位资产清查总结报告,在系统中提交电子版。清查报告纸质材料需经本单位资产管理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送交资产与后勤保障处。
2、材料递交地址:学生服务中心505室。
三、清查进度要求
(一)机关部、处、室请于6月20日前完成资产清查及标签粘贴工作,在资产清查系统上报清查报告,并送交纸质材料。
(二)学院、实验室、直属单位请于7月20前完成资产清查及标签粘贴工作,在资产清查系统上报清查报告,并送交纸质材料。
四、核查工作安排
学校将对各单位2020年新增资产清查、异地资产清查情况进行核查,进行具体核查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五、清查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按学校资产管理制度要求,认真组织清查各项工作,粘贴新增资产标签,完整并准确填报异地资产信息,按工作要求完成清查并上报材料。
(二)本次清查应完成2020年新增仪器设备及家具类固定资产逐台盘点,并粘贴标签。清查中如发现以往固定资产标签缺失,请各单位汇总需要补打资产信息,发送我处统一补打,以便及时补贴。
(三)各单位要以本次清查工作为契机,摸清资产异地存放情况,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四)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据实填报信息以及存在严重瞒报或漏报情况的单位及个人,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及相关实施细则予以追责。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存在资产实物与账面不符情况,请与财务处联系核查。
联系方式: 吴老师 63600273 zcdj@ustc.edu.cn
(二)资产标签领取及系统使用问题,请于资产与后勤保障处联系。
联系方式: 洪老师 63603064 18255127176 zichan@ustc.edu.cn (补打标签)
熊老师 63602425 xy2015@ustc.edu.cn (清查系统使用)
资产与后勤保障处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