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购房补助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3

关于2020年度购房补助申请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购房补助暂行办法》(校产字[2013]199号)规定,为做好2020年度购房补助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本人及配偶未领取过购房补助,且未享受过福利性住房政策(包括房改房、集资建房、福利分房、各类购房专项补助等)的在编教职工、在岗工作的人事代理人员和学校设岗使用的人才派遣人员均可申请。

二、首次申请的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申请方式分为按月发放和首次按50%补助额发放,应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方式一、申请按月发放的须填写提交以下材料:

1.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购房补助申请表(附件1)。

2. 若存在工作调动本人需提供过往所有原单位的住房情况证明(附件2)。

3. 配偶单位住房情况证明(附件2

4. 本人与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提交材料时须

携带备查)。

方式二、申请首次按50%补助额的,除须提供“方式一”中所列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 本人独有或共有房屋所有权证(含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须交学校保管至相应期限,学校保管期限内,因个人需要,由本人提出申请可以借用,但须按期归还,逾期未归还者则停发补助。

2. 配偶独有或共有房屋所有权证(含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

3. 房屋所有权证尚未办理的提供购房合同并签订承诺书。

三、申请发放方式变更的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已经按月发放购房补助的,现要求改为按50%额度发放的人员,须填写提交以下材料:

1. 购房补助发放方式变更申请表(附件3)。

2. 若申请人婚姻情况相比初次申请时有变动,需提供婚姻情况证明和配偶住房证明。

3. 下列材料之一:

1)本人独有或共有房屋所有权证(含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须交学校保管至相应期限,学校保管期限内,因个人需要,由本人提出申请可以借用,但须按期归还,逾期未归还则停发补助。

2)配偶独有或共有房屋所有权证(含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

3)房屋所有权证尚未办理的提供购房合同并签订承诺书。

四、申报时间和地点

1. 申请截止时间:202011251800

2. 申请材料提交地点:东区学生服务中心509

3. 联系人:梅老师  63607870  秦老师  63603861



附件: 1.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购房补助申请表  附件1.doc

           2. 住房情况证明  附件2-.docx

           3. 购房补助发放方式变更申请表  附件3.doc

           4.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购房补助暂行办法  附件4.pdf



资产与后勤保障处     人力资源部     财务处

2020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