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物资采购
关联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院、系、重点科研机构、直属单位、附属医院,机关各部、处、室:
为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行为,健全内控制度,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99号)和《中国科学院关于加强科研项目关联业务管理的暂行规定》(科发条财字〔2015〕125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制定了《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物资采购关联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经2020年3月4日校长工作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施行。
特此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