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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购房补助暂行办法》,符合申请购房补助条件的教职工,请填写《购房补助申请表》(见附件一)。该表中原单位住房证明和配偶单位住房证明请参照附件二格式填写。请申请购房补助的教职工备齐所有材料,以便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者将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者予以发放。 申请首次发放50%补助额的教职工还需提供:1.本人房产证;2.结婚证、配偶房产证或共有房产证;3.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提供购房合同并签订承诺书。房产证须交予学校保管至相应期限,中途可借用并按期归还,逾期未归还则停发补助。 发放额=补助标准/2-(已发放的按月补助标准/2×已发放月数)。 现按月领取购房补助者,若需变更,请填写《购房补助发放方式变更申请表》(见附件三)。 逾期未提交材料者可在下一年度再行申请。 交表时间:2015年10月28日-11月13日; 公示时间:2015年11月16日-11月22日; 交表地点:东区学生服务中心509。 联系电话:63600895,63606514。
资产与后勤保障处、人力资源部、财务处 201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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