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校例行工作安排,现进行2015年度国家房改规定的住房货币补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的补贴政策仍按学校《2010年职工住房货币补贴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2、凡2015年7月之前已来校工作、符合国家房改货币补贴条件(详见上述《实施方案》)且在此之前未申请该项补贴的人员(含人才派遣人员、聘期制科研人员)均可申请。
3、时间安排
受理申请表:7月22日—9月7日;
审核、公示:9月10日—9月20日;
核发补贴: 9月30日前。
4、交表地点:学生服务中心509室 ,联系电话:63602425。
特此通知。
资产与后勤保障处 人力资源部 财务处
2015年7月22日
附件:
2010年职工住房货币补贴实施方案.doc
货币补贴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