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央政府采购网:www.zycg.gov.cn 时间:2009-4-10 13:33:00 发布:采购一处 点击: 33445
本期协议供货部分设备由家电卖场供货,说明如下:
一、产品类别范围
以下产品执行家电卖场供货:电视机、电冰箱、数码设备、音响设备。其中,电冰箱包括:电冰箱和电冰柜;数码设备包括:普通数码照相机、普通数码摄像机、数码配件;音响设备包括:音响主机、音箱、功率放大器、话筒、DVD、EVD、便携式DVD、录影式DVD。
二、供货商
经招标确认国美电器集团公司(包括大中电器、永乐电器)、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为供货商。
三、优惠率及服务
采购人可通过任一供货商在上述产品类别范围内选购产品,通过正规渠道(包括但不限于销售终端的实时报价、卖场网站的报价等)确认价格后,在此价格基础上可依据我中心业务平台上公布的优惠率(数码类产品>=3%、其它类电器>=4%)享受进一步优惠。
供货商所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最短为12个月。若厂家或供货商规定的向一般用户的保修期或货物主要部件的保修期长于12个月,应适用该较长的保修期或主要部件保修期。质量保证期内,如设备出现故障,数码类设备按照厂家标准保修服务执行,乙方有义务协调处理相关事宜。其余设备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第二个工作日内到达用户现场进行维修。如果故障不能在72小时内排除,投标人应提供免费替换服务。质量保证期届满,维修、更换配件等只收取成本费用。
四、联系人
我中心办公电器业务平台上将公布全国各地市负责该项采购事宜的供货商主管人联系信息。各采购单位确认所需设备市场价格以后,可与相关主管人联系,按系统中的折扣率确认最终政府采购价格,由供货商按照送货上门、货到付款的原则履行服务。
五、采购流程
1、在上述产品类别范围内,各采购单位选择任一供货商通过网络查询、现场了解或电话咨询确认需采购产品的市场价格,依地域通过协议供货办公电器业务平台提供的联系方式确认采购事宜。
2、采购商接到用户需求后,登录采购中心业务平台填写并打印电子验收单(共两联,供货商留存联和采购单位留存联),并在两联上盖章确认。供货商按照用户要求的时间和地点送货。
3、供货商完成送货、安装并配合用户完成验收后,持两联电子验收单请采购单位盖章确认(双方各自备存己方电子验收单)。凭借供货商留存联和发票与用户结算。
六、政府采购手续
该采购方式的用户政府集中采购凭证为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电子验收单(采购单位留存联)。
该类设备的零散小额采购无须合同。用户如需合同,可由供货方在办公电器业务系统中生成标准合同文本。
七、办公电器平台
因涉及到全国范围内的实施,涉及品目繁杂,目前该平台国美、苏宁所列的各类别及设备的品牌型号并不完全。国美、苏宁各地区可销售的品牌型号可能并未完全录入其网站;该平台上所列品牌型号为国美、苏宁在部分地区的在售设备,在部分地区可能没有销售。各采购单位查询时可点击国美、苏宁的网站链接查询拟采购品牌在该采购单位所在地区的所有在售型号,也可以国美、苏宁各所在地区门店实地所售品牌型号为依据实施采购。其折扣依照该说明第三款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特别说明
采购单位所采购办公电器涉及节能产品和进口产品的,请按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供货商负责安排将货物配送至用户指定地点,并承担相关费用,采购单位驻地与供货卖场相距50公里以上时可以适当收取运输费用,原则上按照每超过1公里收取1元计算,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协商确定。考虑到供货商的运营模式,为保障该项采购方式的顺利实施,请各采购单位及时做好付款工作。感谢您对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