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预算单位2009-201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有关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的解释

发布时间:2014-10-24

一、网络设备:指网络交换机、网络路由器、无线局域网产品、网络存储设备、网络测试设备、网络安全产品、网络应用加速器。

二、计算机通用软件:指直接从市场可以购买的标准软件等非定制开发的商业软件,不包括定制软件和购买的标准软件再进行二次开发的软件。

三、照相机:指单台或批量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照相机和附配件。

四、空调机:指中央空调、商用空调、民用空调和精密空调。

五、办公家具:指单项或批量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木制或木制为主、钢制或钢制为主家具(包括班台、班椅、沙发、会议桌、会议椅、茶水柜、书柜、衣柜、档案柜、密集架、书桌、保密柜、衣架),不包括教学家具、客房家具、实验室家具等。

六、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的房室(含宿舍)修缮、装修:指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直机关管理局分配资金进行的房室(含宿舍)修缮、装修的项目,不包括新建项目等。

七、印刷项目:指单项或批量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本单位文印部门(含本单位下设的出版部门)不能承担印刷业务的票据、证书、期刊、文件、公文用纸、资料汇编、信封。

八、工程监理:指对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的监理,不包括网络工程和信息工程的监理等。

九、机关办公场所物业管理:是指单项或批量金额在50万元以上用于机关办公场所水电供应、设备运行、建筑物门窗的保养、维护、维修、保洁、保安的项目,不包括机关宿舍的物业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