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范围内商品如何办理?

发布时间:2014-10-24

15类商品(见政府采购范围篇)+1(汽车保险)属于政府采购范围。

1、如果准备采购在前一年已经申报过采购预算的商品且金额在50万以下,采购时请先登录中央政府采购网(www.zycg.gov.cn)或校产管理处网站找到该商品的指定供应商或在合肥指定代理商商谈采购事宜。

财政部协议供应商在合肥指定代理商名单,校产管理处网站会定期公布。

2、登记资产须带上电子合同(有校产管理处合同章)和电子验收单。

3、如果采购单项或批量达到5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的项目、6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进行招标,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