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关于物业管理和基础设施职责的校务会议

发布时间:2014-10-24

   2009年9月17日,副校长陈初升在第三会议室主持召开校务专项工作会议,讨论校园物业管理及职能部门对于基础设施管理职责的界定等问题。黄超群、阴泽杰、杨定武、阮文川、王道根、葛宁洁、汤家骏、洪军、丁望斌、卢昭玮、姚子龙参加了会议。

   会议听取校产管理处关于兄弟院校物业管理情况的汇报。

   会上列举我校校园物业现状:学校安排的物业机构、自行安排的物业机构、简单保洁和保安、通过招标方式引进的物业公司等情况并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物业管理,是存在安全隐患、不适应现代化楼宇的物业管理。

   会议认为校园内实行规范化、专业化现代物业管理是大势所趋。

   会议要求有关部门思考目前校内物业管理机构的非法人组织地位问题;要求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分别就变配电等基础设施管理问题和消防安全管理等问题提出规范的管理方案。

   会议明确基本建设办公室负责草拟职能部门对于基础设施管理职责的界定。

   会议认为关于校园物业管理问题将需要若干次会议的不断深入进行讨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