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0-24
2009年12月4日下午,陈初升副校长主持召开关于公用房管理、成本核算与物业管理专项校务会议。各学院执行院长、国家实验室主任、常务副主任和校产管理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陈初升副校长讲话
会议听取了校产管理处关于《公用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背景情况汇报,以及新的细则可能带来变化的说明。
与会执行院长们对《公用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讨论稿)具体条款进行热烈地探讨。
会议原则同意新的《公用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总体方案,建议就有关细节继续完善。
会议明确新的实施细则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