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购房补助暂行办法》,符合条件的教职工请填写《购房补助申请表》(见附件一)。原单位住房证明和配偶单位住房证明请参照附件二格式进行填写。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审核通过后予以公示。公示完成后按月发放。
申请50%补助额的教职工需另外提供:1.本人房产证2.结婚证、配偶房产证或共有房产证3.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提供购房合同并签订承诺书。房产证须交予学校保管至相应期限,中途可借用并按期归还,逾期未归还则停发补助。
按月发放期间,如有需要,仍可申请50%补助额。
发放额=补助标准/2-(已发放的按月补助标准/2×已发放月数)。
第一批次交表时间:2014年1月8号-2月18日
公示时间:2014年2月19日-2月25日
第一批次拟发放时间:2014年3月
地点:东区图书馆北楼401
联系电话:63602425,63600895
资产与后勤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财务处
2014年1月8日
附件一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购房补助申请表.doc
附件二 住房证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