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报2012年政府采购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23

 

各单位:

根据中科院《关于编制201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2012年政府采购部门预算编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工作

各单位根据本单位2012年经费预算及争取的各种经费情况(包括上年结转经费),认真做好2012年政府采购预算的计划申报工作。

按照财政部及中国科学院的要求: 年确定要采购的项目。

各单位请于7月11日前将 年政府采购预算表以电子版报送资产与后勤管理部,邮箱:zhyj@ustc.edu.cn

请各单位尽可能将 年政府采购项目在本次政府采购预算表中填报齐全。按照科学院通知精神,凡没有申报2012年政府采购预算项目的,原则上不得实施采购。

二、 年政府采购预算填报说明

1、5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或批量50万元以上设备必须编报政府采购预算。一台设备使用不同资金时,应按不同资金来源分别填列。“采购项目详细名称”按货物及服务的具体名称填列。按货物及服务投入使用时间填列。

2、6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如果是用 年财政拨款安排及院拨其他资金安排的必须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投入和使用时间”按基建项目开工时间填列。

3、经常性商品购置项目按附件所列品目名称填报。“投入和使用时间”按同一品目中大部分货物及服务的投入使用时间填列。汽车必须填报年度预算,中国科学院将不予受理追加预算。从2008年开始,汽车保险必须执行政府采购,只能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并签订电子合同和电子验收单。

4、凡是资金已经到位的,包含上年结转资金,在本年度购买计划的项目,都必须填入。有可能购买的项目,请尽量填入。

特此通知。

                        资产与后勤管理部 

                      二○一一年七月四日


中国科学院关于编制201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doc
2012年政府采购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