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校决定,原机械厂已经关闭。该厂剩余部分设备和材料,请需要利用该批物资用作教学科研的单位,在11月 28日之前,提出书面申请,逾期学校将按照规定集中处置。
书面申请,须经所在院系主管领导同意。
根据学校决定,原机械厂已经关闭。该厂剩余部分设备和材料,请需要利用该批物资用作教学科研的单位,在11月 28日之前,提出书面申请,逾期学校将按照规定集中处置。
书面申请,须经所在院系主管领导同意。
联系人:许丽 联系电话:3600723
资产与后勤管理部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