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原机械厂相关设备校内调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23

各单位:
   根据学校决定,原机械厂已经关闭。该厂剩余部分设备和材料,请需要利用该批物资用作教学科研的单位,在11月 28日之前,提出书面申请,逾期学校将按照规定集中处置。
   书面申请,须经所在院系主管领导同意。

   联系人:许丽  联系电话:3600723


               资产与后勤管理部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