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2010年中央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和执行编报工作的通知》(财库〔2009〕173号)、《财政部关于做好2009——2010年全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财库〔2009〕172号),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计划和执行管理,强化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约束,做到预算、计划和执行有效衔接,从2010年起,中科院要求我校按季度编报采购计划和执行情况。为做好我校2010年政府采购计划表编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对于5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或批量50万元以上设备,根据本单位填报的2010年政府采购预算表进行第二季度(4月—6月)计划申报工作。凡未在2010年预算表中申报的采购项目,第二季度计划表中不予填报。各单位请于3月16日前将2010年政府采购计划表以电子版报送资产与后勤管理部(邮箱:zhyj@ustc.edu.cn )。
2.按照科学院通知精神,凡没有申报2010年政府采购预算及第二季度采购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实施采购,特别是20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的中央级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购置联合评议、12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的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申请,主管部委将不予审批。
资产与后勤管理部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日
第二季度政府采购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