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各单位资产管理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23

资后字[2010] 1号

各院(系)、直属单位,机关各部、处、室:

  根据财政部《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中国科学院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的规定,为加强学校资产管理,明确岗位职责,规范监管程序,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维护其安全和完整,现拟对校内各单位的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人及资产管理人员(包括兼职)进行核实。

  请各单位确定一名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人及一名资产管理人员(个别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增加),并将名单于2010年7月7日前报送到行政办公楼一楼行政服务中心,同时请将电子版发送到xiaochan@ustc.edu.cn。

   联系电话:3602283  3600909(3606651)——6606、6607

特此通知。

           资产与后勤管理部

         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资产管理负责人、工作人员联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