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管资〔2009〕168号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高法院,高检院,各人民团体: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工作,我们制定了《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日
关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doc
发布时间:2014-10-23
国管资〔2009〕168号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高法院,高检院,各人民团体: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工作,我们制定了《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