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大花园二期住户办理相关手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18

科大花园二期人才楼相关人员:

根据《关于印发〈科大花园二期人才楼选房办法〉的通知》(校后字[2017]247号)以及《关于印发〈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周转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流动专家公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校资后字〔201921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科大花园二期选房入住相关工作,经学校住房工作小组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纳定金已选房号,但规定签订协议、缴纳首期50%房款的人员,请于20191231日前到资产与后勤保障处办理后续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科大花园二期所选住房。

二、首期缴纳50%房款且已超过六个月未结清剩余房款的人员,请于2020115日前到财务处办理付款手续,学校对逾期不办理者将依据文件规定收取违约金。

三、已签订入住协议超过六个月以上,仍未交回原住房(房改房及周转住房)的人员,请于2020331日前,办理退房手续。逾期不办理者将依据文件规定,除按规定收取租金外,还需按协议缴纳房屋占用费,并与周转住房一予以公示

特此通知。


资产与后勤保障处  人力资源部  财务处

2019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