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2019-10-24

一、资产管理办公室

  1. 负责制定和修订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及实施细则;

  2. 负责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实物台账;

  3. 负责固定资产日常使用动态监管、负责异地存放及租赁等资产管理工作;

  4. 负责资产清查相关工作;

  5. 负责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包括资产处置报批报备及实物回收等工作;

  6. 负责经营性资产监管工作;

二、采购管理办公室

  1. 负责制定和修订学校采购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实施细则;

  2. 负责学校物资及服务的采购管理,组织开展采购项目审批、仪器设备购置等过程管理;进口科教用品减免税政策落实等; 

  3. 负责学校物资及服务的招标管理,组织国内及进口物资招标采购项目的信息公开、组织实施等,并负责受理招标采购工作中的质疑和投诉;

  4. 负责政府采购管理,包括政府采购项目预算申报、执行管理;组织集中采购目录设备的采购实施;

  5. 负责采购合同的管理,对采购项目合同进行审核、签订等管理工作;

  6. 负责采购物资验收管理,包括组织或参与验收。

三、房产管理办公室

  1. 负责制定和修订学校土地、房屋产权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实施细则;

  2. 负责学校土地、公用房产权管理;

  3. 负责公用房日常管理,包括公用房整合、调配及有偿使用管理等;

  4. 负责职工住房确权和产权证办理等工作;

  5. 负责周转房调配与租赁管理等;

  6. 负责职工住房福利管理,包括住房公积金、住房货币化补贴、学校购房补助等管理工作;

  7. 负责危旧房屋置换等相关工作。

四、后勤保障与综合管理办公室

  1. 负责制定和修订水、电、汽(暖)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实施细则;

  2. 负责能源和水资源的安全运行管理,包括协助制定学校水、电、汽(暖)设施建设规划,供水、供电、供汽(暖)系统的运行、调配和维护计划编制及组织实施,督促检查水、电、汽(暖)管理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与上级主管部门及供给单位的协调与联系等;

  3. 负责水、电、汽(暖)计量与收支管理,水、电、汽费预算申报与执行;

  4. 负责综合行政工作,包括综合协调、人事管理、经费管理、档案管理、建章立制、公文管理、印章管理、联络接待、信息公开、机要保密、会议及活动的会务协调保障等各项工作;

  5. 负责信息化建设工作,包括固定资产、土地房屋、物资采购、后勤保障、校园电子档等信息化系统及其数据库完善和建设,数据库和网页的日常维护、信息收集和整理。

  6. 组织“3H工程”项目申报及协调工作;

  7. 负责能源保障中心、电信服务中心、劳动服务公司、汽车队及接待中心的联系及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