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仪器设备办理导引

发布时间:2014-10-29

一、进口仪器设备的购置程序说明
 
1.进口仪器设备购置单位(以下简称订货单位)进行选型与技术谈判,确定经费、询价。货比三家,请勿露底!!!
2.商务谈判
以落选商家夹击中标商,力求得到最好折扣,以双方认可的成交价,由订货单位与外商签订书面技术协议(Agreement)。将双方签字认可的报价单(QUOTATION)送交资产与后勤管理部经办人赵永进(办公楼401房间,电话63603392),同时填写《自购器材申报表》、“进口科教用品用途说明”。如订购的进口仪器设备金额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的填报《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购置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标采购项目计划申报表》或者《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特殊采购项目计划申报表》。(所有需填写文件,参见资产与后勤管理部网页http://zhb.ustc.edu.cn/“表格下载”栏目)
3.选择外贸代理:(可在我处经办人员的指导下选择)
   院控:东方公司
   校控:选择省内资信优、代理费低、服务好的外贸公司
4.由我校委托的进出口公司与供货商签订正式外贸合同:
以Agreement或Quotation为依据,最终确定的Quotation必须要有订购负责人签署“同意按以上报价和配置购买”,并有签名和日期,方可确认。
5.资产与后勤管理部代表进口单位以学校名义向合肥海关出示“进口仪器设备使用说明”,用于申请免税。
6.由我部向海关办理征免税手续并向海关提供下列文件:
   a.正式外贸合同(副本)
   b.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申请表(有学校印章的正本)
   c.进口仪器设备使用说明(盖学校印章)
免税仪器条件:科教用品(如“分析”、“测试”、“检查”、 “计量”、“观测”、“发生信号”的仪器)。(参见校产管理处网页assets.ustc.edu.cn“表格下载”栏目“采购表格”中免税进口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清单)
7.到货后报关、商检、运输(“到货”:指货物由境外到境内的机场、港口、海关),由我部负责与外贸公司、外运公司、海关、商检等部门协调办理各种手续。货送到实验室后,请勿开箱,妥善保管,直至外商安装人员到场,共同验收。
8. 验收:a.开箱  b.安装  c.调试  d.验收报告
9.入库、报销:凭验收报告副本领取:
① 结算单(附银行换汇、开证等费用复印件)
② 国外发票(Invoice)
③ 报关运输发票(包括海关监管费及抽检等费用)
④ 其他杂费票据
二、办理国外赠送仪器设备的程序 
1.填写《自购器材申报表》,提供赠送函及其译文,仪器使用说明,交至资产与后勤管理部。
2.资产与后勤管理部委托有经验的进出口公司代办清关及免税手续。
3.由于国家对旧机电仪器进口管制较严,二手仪器赠送务请尽早咨询。
4.如所赠送的仪器设备已由外方直接携带到学校,则不需要补办任何手续。
三、进口设备除货款外的附加费用说明
因我校无外贸权,故一切进口事宜必须经外贸代理商进行,因此要支付一定数量的费用:
1.代理费。
2.银行办理L/C(信用证)电汇等金融事务手续费;
3.海关监管费;
4.商检费,卫生检疫费;
5.发生在机场的仓储费,运杂费、查验费等;
6.大件设备无法直抵合肥,通常经由上海或北京入关,此时将发生境内运保费,其费用为合同金额的2%;
7.机电产品进口申请手续费;
8.免表预录入费;
9.货到海关后的报关费用等;
10.海关验货:开箱、查验等费用;
以上各项的支出费用纳入进口仪器设备的成本,约占货款的3%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