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自购仪器设备合同工作程序及要求

发布时间:2014-10-21

一、常规采购
   一次性采购仪器设备金额5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填报“购置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表.doc”。
   一次性采购仪器设备金额50万元人民币以下,填报“自购器材申报表.doc”。
如需签订仪器设备购买合同须填报“仪器设备合同专用章承诺书.doc”。
进口仪器设备申请免税请参考“免税进口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清单.doc”详细填写“进口科教用品用途说明.doc” 。
二、特殊采购 
   根据《中国科学院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200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的通知》(科发计函字[2005]45号):单项或者批量采购金额在人民币12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采购,因特殊原因需要执行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需要向中国科学院先行报送“中央单位政府采购方式申报表.doc”。
   政府采购方式申报表填写注意事项:
   1.  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盖学校印章。
   2.  订购人、单位负责人签字:订购老师、分管校长的亲笔签字。
   3.  一式三份正本,寄送地址:北京市三里河52号中国科学院综合计划局财务资产处,100864。
   4.  改变采购方式的理由:请根据采购内容联系相应的负责老师获得指导。 (国产 赵允鹏老师  电话:3606850;进口 赵永进老师 电话:3603392)
   5.  接中国科学院最新通知,需要另外再提供当年部门预算说明,向财务处索取《项目支出预算表》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从表上体现项目已经通过财政部预算、以及项目经费来源。如果没有报过预算或经费未落实,会影响到财政部的审批。
  
   备注:“购置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表”、“自购器材申报表”、“仪器设备合同专用张承诺书”、“免税进口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清单”、“进口科教用品用途说明”和“政府采购方式申报表”直接点击下载,或者在资产与后勤管理部主页的“下载专区”中“设备购置”栏里下载。